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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公司高管劳资关系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0-04-01 17:07:04 * 浏览: 3099
公司高管不仅是公司的经理,还代表公司行使管理权和指示,他们还受雇于公司并为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处理公司高管的劳资关系时,尤其是终止劳资关系时。如果您不事先注意,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准备,则可能会造成特殊的法律风险。 Mdash,mdash,“书面劳动合同的法规事项” I.定义公司高管的范围《公司法》第216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负责人”。财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46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任命或解雇公司经理及其薪酬事务,并根据经理人的提名决定任命或解雇公司副经理,财务官和薪酬事务。此外,《公司法》第六章还详细说明了公司高管的资格,义务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公司聘请高管为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公司管理,与公司建立劳资关系,并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 。 2.执行劳资关系的解散必须是“永久性的”。根据《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罢免公司经理,并有权根据经理的任命解雇公司的副经理和财务官。上述董事会根据其职务和职权罢免了高管,《公司法》没有规定解雇的法定或正当理由。因此,公司董事会的解雇决议是否可以消除公司与高管之间的劳资关系?我们认为,董事会决议不能直接产生终止公司与高管之间劳资关系的效果。如前所述,由于高管的双重身份,他们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仍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公司单方面终止执行人员的劳动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终止。换句话说,董事会罢免高管的决定可能是无故的,但是出于某种原因,终止高管的劳动关系必须是出于某种原因,而离职的原因必须符合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雇。单位解雇雇员– mdash,“雇用单位对负下岗工人的潜在风险” III。解除对高级管理人员劳资关系法律风险的预防作为公司高管,高管代表公司执行管理职能,并自然具有便捷的授权优势。实际上,我们还遇到了一些高管,他们利用他们的优势来阻碍公司解散劳资关系的过程,或编造不利于雇主的合同文件。例如,公司总经理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时加盖公司的公章。使用此工具,他可以伪造私人印章来伪造合同。这些合同通常规定公司将向总经理支付大量款项。关于公司工会中的职位,在公司单方面终止其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这种权力的使用有助于工会的操纵,从而阻碍了劳资关系的释放,等等。针对高管劳资关系的特殊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避免用人单位与高管劳资关系的处理,特别是在单方面任职期间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的n:1.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为歧视。由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性,雇主与执行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应不同于与普通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例如,《公司法》第六章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禁止的行为被写入公司的规章制度,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上述义务的规定。或违反违法行为,即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管理人员必须出具书面承诺,证明他们具有就业资格,并且在违反书面承诺即构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等。2.下放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权力。与上述私人印章一样,建议雇主建立使用公章的申请和注册系统,公章存储系统,并明确托管人,公司公章的责任必须由多人保管。授权批准人的签名等。员工可以打开mdash,mdash,“解雇员工的工资支付和计算”,“如何在就业过程中避免法律风险”,本文的版权属于所有人在转载时注明来源,您必须保留网站名称,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网站,作者和其他信息,否则我们公司保留追究法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