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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已经收集了“三相”女工的这些权利?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0-03-10 1:01:04 * 浏览: 2840
尽管我国许多法律对女职工的权益都有专门的规定,但女职工的日常生活中侵犯人权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女雇员不完全理解这些特殊的保护规定,这会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详细解释女性雇员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快来一起学习!一,关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法律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主要是由于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的特殊生理特征,使她们容易受到工作场所的不公平待遇。那么法律对女工的保护有哪些方面呢? 1.怀孕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利益:(1)女工可以在工作时间中享有公平的休息时间。法律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公司不得在检查中从孕妇雇员中扣除工资和福利。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工作时间中包括了所需的时间。 (3)孕妇无法安排的工作。主要是:A,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一氧化氮,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操作B其中有毒浓度诸如环氧乙烷,苯胺和甲醛之类的物质超过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生产抗癌药物,己烯雌酚和暴露于麻醉气体中的操作,使用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D,高空运行分类标准中指定的高空运行E,冷水运行分类标准中指定的冷水运行F,低温运行分类标准中指定的低温运行G和第三级中指定的第三级高温操作分类标准,第四级操作H,第三级操作和嘈杂操作分类标准中指定的第四级任务J,体力劳动强度分类标准中指定的第三级和第四级体力劳动任务K,空间,高压室或潜水操作,剧烈振动的操作或需要频繁弯曲,攀爬和下蹲的操作2。产假后,还享有以下权利:A.女职工有权享受产假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付款。但是,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产假工资和产假津贴不能同时领取。 B.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生育保险部门报销有关生育医疗费。如果女雇员没有生育保险,则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也可以由公司索赔。 3.母乳喂养期A.下班后依法休产假的女职工可为未满1岁的婴儿享受1个小时的母乳喂养假。每增加一次哺乳,每天就可以多休一小时的母乳喂养假。 B.怀孕期间禁止的第一,第三和第九项劳动,并且工作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和其他有毒物质的浓度超过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其次,公司违反了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她们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或不安排某些工作。上班休息时间我们的女雇员不能享受98天的产假或特殊加长的产假,女雇员不能享受少于4个月的产假,不能享受15天的产假,流产4个月的怀孕不能享受42天的产假,女工哺乳一岁以下的婴儿,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您可以向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该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每人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受伤女雇员的人。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处罚下列情况:违反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范围或者在月经期间禁止月经,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女职工每人1000元至5000元的标准计算并处以罚款,违反了女职工在孕,哺乳期的禁忌,禁止工作,限期管理,并处以罚款。 5万元至30万元。当然,情节严重的,可以下令停止有关活动,或者要求有关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命令下令关闭。用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