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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五起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02-19 15:14:52 * 浏览: 2769
       最高人民法院6月25日公布5起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的严重犯罪典型案例,其中4起系毒品犯罪案例,1起系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犯罪案例。这5起案例中,贩卖、运输毒品罪犯熊东平,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犯肖文中,运输毒品罪犯杨永树,故意杀人罪犯龚兴富均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熊东平等贩卖、运输毒品案,肖文中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杨永树等运输毒品案这3起案件都是长途贩运毒品或者自行制造、运输毒品的案件,是毒品交易链条中的上游犯罪。其中,罪犯熊东平起意贩毒并联络毒品交易的上下家后,遥控指挥两名同伙两次到广东省东莞市、汕尾市等地购买毒品运至浙江省温州市贩卖,共计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4740余克、海洛因3700余克,所贩卖、运输的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极大。熊东平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罪犯肖文中为制造毒品,租用地下室作为制毒场所,指使他人购得制毒原料,纠集同伙制出大量甲基苯丙胺液体,并进行提炼结晶,被查获的甲基苯丙胺固液体共计21988.5克,其中甲基苯丙胺含量在24%-65.4%之间的达8000余克。此外,肖文中还曾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190余克。肖文中制造、运输毒品数量巨大,并向他人贩卖毒品,社会危害极大,且系共同犯罪中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罪犯杨永树筹集18万元购毒款,纠集他人从北京市前往广东省东莞市购买甲基苯丙胺770余克,后携带所购毒品驾车回到北京,被公安人员查获。杨永树运输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且其曾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两次被判刑,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从重处罚。法院对上述3名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并核准了死刑。

        此外,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对发生在毒品消费环节的犯罪给予从严打击,以遏制毒品问题的滋生蔓延。近年来,随着毒品消费市场的持续膨胀,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增长迅速。今天公布的高鹤、潘德虎贩卖毒品案就是一起直接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的案例。高鹤、潘德虎购得甲基苯丙胺25.03克后向吸毒人员加价贩卖,被公安人员查获。二人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社会危害大,且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高鹤还系累犯,法院依法对高鹤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对潘德虎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近年来,毒品的次生危害有加剧之势,毒品犯罪不仅损害吸毒者的身心健康,还引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主要表现就是因吸毒诱发的侵财性、暴力性犯罪频发。有的犯罪分子为获取吸食毒品所需资金而实施盗窃、抢夺、抢劫等犯罪,有的犯罪分子吸食毒品后行为失控,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吸毒诱发的次生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犯罪分子的同时,也注重寓教于审,提高社会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26日公布的龚兴富故意杀人案就是一起因吸毒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罪犯龚兴富吸毒后深夜回到家中,次日早上因给年仅4个月的儿子穿衣服等琐事与同居女友发生争执,瞬间产生杀人之念,持菜刀接连将女友和儿子杀死,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并核准死刑。这种吸毒后杀害、伤害亲属的案件近年来时常发生,充分说明了吸毒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