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 1970 年 7 月出生,汉族,福建省长汀县人。
主要经历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学生,期间在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实习半年;
1992年8月至1995年5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书记员;
1995年6月至2001年2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期间参加过全省法院诉 讼文书样式、行政审判业务骨干、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赔偿委员会委员培训班学习; 在龙岩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一年;
1992年至2001年兼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教师,业余时间长期受聘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龙 岩分院、龙岩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闽西大学、龙岩广播电视大学、龙岩公安干部学校等单位,教 授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课程。
2001年3月至今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2年5月被厦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聘为厦门市普法讲师团讲师。
2002年9月至今,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
专业资格
1999 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以 305 分的高分通过考试,名列福建省第一名,全国第三名。
论文
有十余件案件作为典型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 论文多篇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刊物上发表。撰写的裁判文书在 2000 年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获一等奖。
|